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
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瑞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
知》(瑞委办 (2010) 92 号文件)《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管理工作的意见》(温教政 (2011) 95 号文件) 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管理工作政策解读 4》 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
制定责安市隆山实验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并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
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 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为主要依据,实行岗位总量、最高等
级和结构比例控制。
(三) 首次聘任按照“先入轨、后完善、再规范”的要求,坚持平稳实施、
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
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岗位类别和岗位结构比例
(一) 岗位类别: 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三种类别。
二) 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85%,管理岗位、其它专技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 15%。
《三) 管理岗位设置比例按照上级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
导职数设置。经教育局核准,担任学校及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且确有专业技术背
景、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按干部管理权限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
位同时任职《即“双肩挑”人员) 。
“双肩挑” 人员,在岗位设置时,按其职级设在相应管理岗位。首次聘用
时,可按其已聘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计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基数,占相
应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
《四)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按 1. 6: 5. 6: 2. 8 设置;
其中高级的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问的比例为 2: 4: 4,中级的八级、九级、
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3 4: 3,初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问的比例为 5,5。
(五) 工勤技能岗位: 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 各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
4. 身体健康,能在所聘用的岗位上胜任工作-
《二) 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
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
能条件。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 任职条件包括相关职业资格准
入控制的条件,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身心健康。
2有具体任职条件
《1) 副高级七级岗位 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2) 副高级六级岗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 3年。
《3) 副高级五级岗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 3 年,或受聘副高级七级岗
位满6年。
《4) 中级十级岗位; 按职务评审条件。
(55) 中级九级岗位: 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2 年-
《6) 中级八级岗位: 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 2 年,或受聘十级岗位满4 年。
57) 初级十二级岗位:按职务初定或评审条件-
《8) 初级十一级: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2 年
对于没有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不合格或已在非教学岗位上的教师〔除校长、
分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外) ,按照“先入轨”原则,一律先聘在高级、中级和
初级岗位中的最低等级岗位, 其他已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如现所在岗位工作
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相一致,也按照“先入轨” 的原则,一律先聘在高级、中
级、初级岗位中的最低等级岗位。
《三)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岗位聘用方法
(一) 聘用原则和方法
1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我校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
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岗位,按照“先入轨、后完善、再规范”的要求,
今后,通过自然减员、人员流动、低聘或解聘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专技人员职务吐升按照退休(调离) 两人晋升一人, 即“退二进一”的办法执行。
3. 经教育局同意,以上挂、下派等形式外借的人员,其等级岗位聘用参照
同类人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