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铺 摊 位 租 赁 合 同
提供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就摊位使用事宜,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使用摊位的基本情况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摊位位于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该摊位现有装修、设施和附属物:
。
第二条 使用用途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摊位仅限 经营业务使用。
第三条 使用期限
1、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租起始日为 年 月 日;
2、免租期限:甲方给予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免租优惠期;免租期内发生的乙方实耗水、电等费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