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对煤炭行业的影响
【摘要】 煤炭行业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型基础产业,税收
制度对煤炭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
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征税对象所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依据实行增值税的各个国家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扣除
项目范围的大小,增值税可分为三种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收
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增值税的根本区别在
于对轩定资产所含税金的扣除政策不同。生产型增值税对纳
税人外购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已纳的税金允许抵扣,而对固定
资产所含的税金不予扣除;收入型增值税对纳税人外购的货
物和应税劳务已纳的税金允许抵扣,对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
允许按当期折旧费分期扣除; 消费型增值税对当期购入的包
括国定资产在内的全部货物和应税劳务所含税金都予以抵
扣。
二、2016 年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
我国增值税对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覆盖了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各
环节,涉及众多行业。1994 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生
产型增值税。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
消费型增值税。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这次增值税转型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