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
用,特定制度如下:
、各党支部对外出党员应进行行前教育,教育内容:
1、和党员外出前要向所在支部报告; 2、外出后及时主动与外
出所在地党组织联系, 转交党员组织关系或出示《流动党员
活动证》接受管理,3、外出期间必须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
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
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等。党支部对外出党
员应做好登记。
二、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
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员通报党支部的重要情
况。
三、党员返回后, 应主动如实向党支部汇报外出期间情
况,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支部检验,各党支部要认
真查验证内有关内容,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情况,
并作为考察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 有固定地
点、时间在 6个月以上的,使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
正式组织关系,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