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总工会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草 案)
县总工会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在县总工会内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将《彭泽县总工会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年××月××日
彭泽县总工会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共印15份)
彭泽县总工会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县总工会机关效能建设,健全完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考核工作体系,促使工会干部进一步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提高素质、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工会工作更好地主动融入大局、全面提升水平、服务发展稳定,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总工会机关各部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县总工会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县总工会主席吴建忠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胡艮宝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工会副主席任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考核。
三、考核方法
主要采取平时考勤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方法是:
1、年底县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对照考核目标内容,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自评得分。
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提出评分意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