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RC 乙方。 XXX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因忆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 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
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
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 公司列为绝
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
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 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
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 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
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
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扫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
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
的无关人员港露;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不
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不得复制或公
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
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
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4、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
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