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 班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单位(公司)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工作(以下统称“值班工作”) ,确保政令畅通,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值班室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主要负责政务、安全、接访、xxx、xxx等工作。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允许由非本单位(公司)代班。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有关机、呼叫转移等行为,凡出现电话打不通、无人接听及擅自脱岗、离岗、替岗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本。值班记录必须及时、准确、简明、要素齐全、书写清楚、页面整洁,交接双方签好名字,未履行手续一律不得交接班,否则视为缺岗。遇有重大、突发性、紧急性情况发生,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照相关指示继续做好后续工作。向领导报告情况要及时、准确、详细,并坚持层级上报制度,凡出现缓报、漏报、瞒报、越级上报等情况,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值班人员除负责各项值班工作外,还应负责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凡属来访人员必须在来访人员登记本上做好登记,并及时联系来访人员到访的部门或人员,并按要求在值班室做好前期的接待工作。
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因值班人员未及时通知接班人员,导致不能正常接班,由其继续值班,直至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值班岗位。接班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按时做好接班工作,如因外出办事、请假等原因不能按时接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