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
答: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是指与劳动者本身的直接利益有关系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主要是指关于下列8个问题的规章制度: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卫生;
5)保险福利;
6)职工培训;
7)劳动纪律;
8)劳动定额。
《劳动合同法》第4条明确了上述8种情形属于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情形。这些情形涉及了劳动者一方的劳动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发展权、人身权等宪法和民事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关于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重大事项的决定需经民主程序协商确定。
参考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4条。
例:
2003年9月29日,某银行重庆分行与王某订立《内部退养协议书》,载明:(1)乙方自2003年9月30日起脱离工作岗位,乙方自离岗之日起至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期间,为甲方内部退养员工,在此期间,甲乙双方保持劳动关系。(2)乙方在内部退养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有关管理按《某银行内部退养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国家和银行的有关规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