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保密协议
监控保密协议
第一章 总则
1、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确保监控活动的合法、合规和保密,保护相关信息
的安全, 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参与监控活动的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监控
操作人员、监控设备管理人员等.
3、协议定义
3.1 监控活动 : 指对特定区域、对象或者事件进行实时或者记
录的监视、采集和管理的行为。
3.2 监控操作人员 : 指负责监控活动实施和管理的人员。
3.3 监控设备 : 包括但不限于摄像头、录像机、监控中心等设
备。
第二章 监控活动的要求
1、合法性要求
1.1 监控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监控活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取得必要的许可证
或者执照。
2、合规性要求
2.1 监控活动必须符合监控设备的规范和标准,保证设备的正
常运行。
2.2 监控活动必须保证监控设备的安全,防止非法访问和篡改。
2.3 监控活动必须保证监控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信息
泄露和损毁。
2.4 监控活动必须保证监控数据的合法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
传播。
3、保密性要求
3.1 监控活动的记录和数据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未
授权人员的访问和获取。
3.2 监控操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3 监控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
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章 监控信息的使用
1、合法使用
1.1 监控信息只能用于公安、安全、防范等相关部门的工作需
要 , 禁止用于个人隐私和非法目的。
1.2 监控信息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确
保不侵犯了地人合法权益。
2、授权范围
2.1 监控信息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并明确使用范
围和期限。
2.2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监控信息.。
3、记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