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一`总 则
1.,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
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
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 以下简称 “教改课题") 立项建设
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2,教改课题立项建设的宗旨是: 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
人员,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面临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
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
成江苏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
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
水平。
二、立项要求
3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的基本要求为:
(1) 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
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 ) 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
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 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 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校积极支持,在
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
性和实践性,关选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重中之重课题。重中之重
课题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 (单位) 共同申报、研究-
4. 省教改课题选题范围参照申报当年发布的《江苏省高等教育
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具体课题名称由申报者自定。
三、申报与遵选
5. 教改课题由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独立设置
的成人高等学校及高等教育相关研究会,按照规定限额推荐申报。
6. 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新建本科院校、高职院
校及成人高校的教师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 人,
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7,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各类课题不再重复申报。凡省
教育厅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经我厅审核未能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
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省教育厅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开
始6年内,一律不得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8,教改课题申请程序包括项目组申请、学校组织专家坦选、公
示推荐。各高校应确保教学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比例占申
报总数的 50%以上。
9., 省级教改课题,采用学科组评议、评审委员会审议、网上公
示、省教育厅审批的方式,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四、管理与经费
10,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教改课题立项建设、成果验收和综合
管理,每 2 年组织一次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高等学校要把教改研
究纳入本校教学工作整体规划,明确具体管理部门,为课题研究的顺
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11.,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由省教育厅负责项目指导、鉴定工作,
一般课题由各高校负责。高等学校应建立教改课题日常管理制度,对
课题研究情况、经红使用等进行督促检查。
12. 教改课题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由课题承担学
校组织实施. 开题报告主要应就课题研究的目标、思路、内容与方法,
以及研究计划等进行报告。立项满 1 年,课题主持人应向学校课题管
理部门提交年度研究报告。
13,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
由课题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否
则该课题不予结题。 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它变化,由课题主持人
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14,课题研究经费采取省教育厅与学校共同资助方式,学校配套
经费应不低于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并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专款专
用,提高效益-
五、鉴定与结题
15. 课题完成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并报省教育厅
结题。鉴定结题的条件为:
(1) 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
完整的研究成果。
(2 ) 课题研究应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
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 重中之重与重点课题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
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
成果有创新、有特色,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16, 鉴定结题应在课题立项建设 2 年后进行; 符合课题鉴定结题
条件,可在立项建设 1 年后申请提前鉴定结题. 特殊情况需要下期的,
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省教育厅
审定,研究时长不超过 4 年; 一般课题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
批准,研究时长不超过 3 年。不按规定及时鉴定结题的课题,省教育
厅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17. 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的鉴定工作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书
面申请,其中,重中之重课题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专家鉴定; 重点课
题由学校提出建议专家名单、省教育厅审定后组织鉴定一般课题鉴
定由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组织实施。
18,重中之重与重点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
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一般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
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撰写 5000 字左右的成果精粹,提交课题
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成果鉴定书》与《结题报告节》1 式
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