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文 件
编号:**公司通告201901 号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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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制度
(一)进厂的本厂员工,必须佩戴公司厂牌方可出入。
(二)非本厂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经门卫登记、审查认可方能进入本厂大门、必须进入生产区内的须经厂领导同意,发放区域专用通行证后,指定专人陪同才能进入。在生产厂区内发现不佩戴厂卡如果是外来人员,则必须驱赶出生产厂区(有厂领导陪同除外)。
(三)骑自行车进入厂区人员,行至门岗必须下车推行,摩托车及各类机动车辆出入公司减速缓行,并按规定地点存放,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四)集体参观,需经厂主要领导同意并派专人陪同,按指定区域参观,参观人员不得乱动生产设施,不得影响车间正常生产,未经许可不得拍照、录像。严禁进入非参观区。
(五)严禁本厂外闲杂人员、儿童、精神病患者、醉酒人员及零星商贩进入公司区域。
(六)门卫必须对出厂门的各种物资进行检查,根据相关主管审批后的出门手续,核准品名、数量后方能放行,对私拿公物者,有权予以没收物品并报有关部门罚款或治安处理。
(七)员工因故必须离开工厂范围时,应先填写《员工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