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标题,请自定。
第一节、钢筋原材质量要求:
1)钢筋进场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并按规定抽样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牌。
2)本工程钢筋用量大,品种多,进场的每批钢筋用完后,钢筋工长、试验人员必须在试验报告合格证明书上注明该批钢筋所用楼层的部位,以便今后对结构进行分析,确保工程质量。
3)钢筋在储运堆放时,必须挂标牌,并按级别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钢筋与地面之间应支垫不低于200mm的底笼或搭设钢管架。对于数量较大,使用时间较长的钢筋表面应加覆盖物,以防止钢筋锈蚀和污染。
4)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不正常等现象,应对该批钢材进行化学成份分析,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钢材不得用于工程。
5)钢筋规格品种不齐,需代换时,应先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和验算后,方可进行代换并及时办理技术核定单。
6)对进场的钢筋应按级别、规格分别堆放和使用,并应有明显标志。不得在室外储存。
第二节、钢筋的加工制作
1)根据现场察看和现场总平面布置,本工程钢筋加工场地放在现场,具体位置(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钢筋的加工制作在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