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意外所得税是什么?
个人意外所得税的含义如下所示:
意外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
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
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无凭证的实物或者任证上
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
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
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
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
济亦有较大影响。 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
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1950 年, 政务院公布的《税
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
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
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
开征。1980 年9月 10 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
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直至 1980
年以后,为了适应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我国
才相继制定了)"纳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
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