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标省区:内蒙古|全部发布日期:2010-11-16
信息内容: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过组织专家评审,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现将《药品目录》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一、2010年版《药品目录》在保持参保人员用药政策相对稳定连续的基础上,根据临床医药科技进步与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变化,适当扩大了用药范围并提高了用药水平。本版《药品目录》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
二、《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其中,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用准入法,规定基金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