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与甄选细则
制度名称
面试与甄选细则
受控状态
编 号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公司的面试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本招聘面试管理制度.
第2条 有关应聘者面试事项,均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2章 面试考官的确定
第3条 面试考官一般由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用人部门主管、公司高层领导、外部聘请专家等人员组成。
第4条 一个合格的面试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良好的个人品格和修养。
2.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至少在一个面试考官小组的知识组合上不应该存在缺口。
3.熟练运用各种面试技巧,达到准确简捷地对应聘人员做出判断的目的。
4.公正客观的评价应聘者,面试考官应对应聘者在面试中的表现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绝不能因某些非评价因素而影响了对应聘者的客观评价。
5.掌握相关人员测评技术。
6.了解企业状况及职位要求。
7.面试人员必须对整个公司组织情况、各部门功能、部门与部门间的协调状况、人事政策、薪资制度、员工福利政策,有深入的了解,能应对应聘者随时提出问题。
8.面试人员必须了解该应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
第3章 面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