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汉阳区委组织部
武汉市汉阳区人力资源局
武汉市汉阳区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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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阳区委组织部、汉阳区人力资源局、
汉阳区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汉阳区
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区直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汉阳区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汉市汉阳区委组织部
武汉市汉阳区人力资源局
武汉市汉阳区公务员局
二 〇一二年 月 日
汉阳区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总体要求和《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组[2011]7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健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理顺各单位职能和科室职责,明确具体岗位职责,以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绩效考核、失职追究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实施“定责、履责、考责、问责”,促进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内容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责任考核科学化、责任监督经常化、责任奖惩规范化,不断提升机关执行力和工作成效,使广大公务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执行力明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实施范围
全区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的全部工作岗位及工作人员。
三、主要任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规定确定的部门职能,结合实际,对现有岗位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科学设置岗位,明晰岗位职责,规范岗位运行,强化履责考评,严格责任奖惩,构建以“定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岗位责任体系。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原则。依据“三定方案”中规定的部门职能和处室职责,明确各单位各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做到因事设岗,人岗相适;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二)坚持严格考评、强化奖惩原则。建立完善机关工作考核机制、畅通服务对象监督反映渠道,确保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对因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既要坚决予以责任追究,进行思想教育与相应处置,又要公平公正,让被追究人员信服认可。
(三)坚持科学高效、优化服务原则。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理顺各单位部门分工,提高执行力,优化服务,加强综合协调,实现各单位各项职能科学配置、高效行使。
四、方法步骤
坚持把爱岗敬业教育贯穿始终、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失责追究贯穿始终、树立典型贯穿始终,突出学习动员、职责清理、定岗定责、建章立制、总结验收等五个重点环节,确保取得实效。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2年3月上旬)
结合工作实际和治庸问责开展以来的情况,进一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认真研究制定岗位责任制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思想发动。
开展爱岗敬业教育。通过采取理论辅导、专题讨论、知识竞赛、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区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的意见》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组建专班,认真制定本单位岗位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标准要求、方法步骤、具体措施、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广泛宣讲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对各单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职责清理阶段(2012年3月中旬)
认真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通过内设机构自查、集中清查、座谈讨论、集体研究等方式,对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自查清理,理顺单位职能。
查摆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查找:是否存在职能交叉重叠、边界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和管理真空的问题;是否存在机构职责外延扩大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责任处罚不明确,内设机构之间、岗位之间责任没有实现无缝衔接等问题。
会商分析。汇总梳理查找出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职责重构。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职能范围、责任边界和工作流程等,确定内设机构职责,提交党委(党组)研究审定,确保各项职能衔接得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定岗定责阶段(2012年3月下旬)
内设机构职责确定后,据此确定需设置的岗位,逐条逐项分解,使岗位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及标准具体,工作运行规范。
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每个岗位任务饱满、难易适度、均衡协调的原则,分解细化内设机构职责,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规范岗位名称。
确定岗位责任和工作标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履职基本要求、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标准、完成时限和责权范围,以岗位责任书的形式规范确定下来,提交党委(党组)研究审定。
对照岗位调整人员。根据岗位需求和任职条件,结合每名干部的素质特长,可根据需要采取竞争性选拔、双向选择、择优考试等方式,对现有人员进行调整。对不适合岗位需求、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做好转岗、待岗和重新培训上岗等工作。
签订岗位责任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签订年度岗位责任书,并交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档,此项工作计划于2012年3月底全部完成。
明确或优化工作流程。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事项,制定科学严密、简便易行、责任明确、衔接有序的工作流程,并通过一定形式,根据需要对外公开,实现各岗位职能的无缝对接,提高工作效率。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4月上旬)
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岗位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完善,在充分吸收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配套制度,为公务员规范履职、尽职尽责提供保障。
服务承诺制。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将各工作岗位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确定监督机构和设立投诉电话,对违诺行为予以追究。
首问负责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服务对象到本单位办事(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首次接待(或接谈、接访)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首问负责人应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咨询内容,问明服务要求、服务事项,凡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受理;属相关科室的,要主动告知,并做好“引路”工作;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做好解释、联系工作。
限时办结制。对于服务对象及相关单位要求办理的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且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承办单位要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对所受理的事项均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