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
税务处理
经营租赁
营业税
融资租赁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
无论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
营业税
其他单位
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
增值税
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
营业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
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融资租赁企业出租资产的行为
营业税
批准状况
融资租赁货物最终所有权
缴纳税种
所属项目
央行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
营业税
金融业
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
租赁业
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增值税
销售货物
货物类型
用途
税务处理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购买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不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减按2%征收率征收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征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MBED Equation.3
一般纳税人
4%征收率减半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
EMBED Equation.3
4%征收率计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可选择按6%征收率计税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若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6%征增值税,则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的进项税)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纳税人
分类
税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
销售使用过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试点地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17%)×17%
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试点地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销售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4%)×4%×50%
销售旧货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备注: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销售方式
具体类型
税务处理
举例
1.折扣折让方式
(1)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价格折扣: 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纳税 ②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产品不含税售价100元/件,购买10件以上8折优惠。一次销售10件,计算销项税额。 解析: 销项税额 =100×10×80%×17%=136元
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
某企业采用买五送一的方式销售货物,单件产品售价245元。计算销售五件送一件的销项税额。 解析: 销项税额 =245×6×17%=249.9元
(2)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现金折扣额。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销售价款500万元,购货方及时付款,给予5%的折扣,实收475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解析:销项税额=500×17%
(3)销售折让
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折让额。
2.以旧换新
一般货物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2008年计算题)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解析: (1)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0.03÷(1+17%)×17%=8.7(万元) (2)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7%)×5%=2.56(万元)
金银首饰
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3.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
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
甲企业为机器设备生产企业,乙企业为钢材生产企业,现在甲企业将市场售价为50万元的机器设备换取乙企业售价为50万元的钢材。双方各自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企业:销项税额——8.5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 乙企业:销项税额——8.5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
5.包装物押金注意区分押金与租金
一般货物
①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征税时注意:①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②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某饮料厂为一般纳税人。2011年4月1日向某小卖部销售果汁饮料,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65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1000元,计算该饮料厂4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解析: 销项税额=16500÷(1+17%)×17%=2397.44(元)
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