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设计方案、甲方工程预算审定说明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预算及设计方案。
1.2开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3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1.4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本合同总价款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 。
1.4.2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该固定总价包括设计方案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即施工所需的施工设备、设施、材料、劳务、运费、管理、税金等。
1.4.3若发生设计修改及变更,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根据修改内容及时调整制作方案,期间产生的费用双方应协商后确定。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解释效力的先后顺序为:
2.1本合同条款,如有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先;
2.2甲方会议纪要和修正文件;
2.3甲方工程预算审定说明;
2.4其他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三、驻工地代表
3.1甲方责任单位: ,驻工地代表: ,对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工程验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负责监督管理乙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代表甲方完成本合同规定内容。
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安全责任主体为乙方。乙方代表: ,对本合同进行全面管理,负责与甲方协调工作,是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本合同的安全管理责任。
四、甲方工作
4.1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水源、电源、临时道路、必要场地。
4.2做好双方签署的交底纪要等资料。
4.3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现场验收及签字,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
4.4甲方有权对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等进行检验和确认。
五、乙方工作
5.1乙方配备工程所需的合格的施工设备、设施、人员,自行解决施工驻地和现场施工人员食宿、通勤、劳保等问题,费用自负。
5.2向甲方代表供月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及工程事故报告。
5.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批复的施工作业计划、施工图纸、说明文
件和国家颁发的最新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5.4需要甲方现场验收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需要试验、测试的工程,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给予答复,乙方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
5.5冬、雨季施工必须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防洪措施,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批准的方案进行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6与其他施工单位互相配合,在需要相互协助时提供方便条件。施工期间,乙方须避免损坏其他单位已完成的工程、材料或等待安装的设备及构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5.7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管理有序,工作场所等清洁,遵守地方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消防、化学物品等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
5.8竣工移交时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9其他乙方应遵守的规程、规章、规定等。
六、工期延误
6.1以下情况,经甲方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6.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引起实际工程量与原图纸有较大变化。
6.1.2不可抗力。
6.1.3甲方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乙方暂停施工。
6.2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
未完工:
7.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确保乙方顺利开工。
7.2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进度款的计算,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报告一周内予以核实,填写进度结算报告,支付工程进度款。
7.3当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全部工程价款。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采取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工程所需施工材料由乙方提供并包括在总价中,但其采购材料的性能、规格、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九、竣工验收
9.1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最新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
准、本工程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