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开工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质量要求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材料供应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2011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工期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其他事项
甲方责任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