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陶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珠城职院团 (2014)] 8 号
关于做好 2014-2015 学年度第一学期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
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 为了传承共青团组织这项
光荣任务,进一步巩固党员队伍建设,培育更多、更好的优
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我们将认真做好 2014 年上
半年“推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化”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确保
质量,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要求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
进行考察。事实求是,发扬民主,逐级评议和推荐,确保将
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具备党员
条件,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向党组
织推荐。
二、“推优”对象及条件
参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珠海城市职
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
的相关规定。
三、推选比例
各团支部“推做”人数不超过所在支部团员人数的 5%;
学院团委及学生会推做人数不超过所属部门干部人数的
10%。
四、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