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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公司通告〔2020〕01 号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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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修巡查验收注意事项
1.0进入新现场前仔细查看图纸及审批文件,做到心中有数。
2.0进入装修现场后,应按审批内容逐项检查,并应注意:
2.1隔墙材料:用防水材料或空心砖、轻体墙等(木器必须按规范涂上消防局认可之防火漆)。
2.2天花材料:用防水材料或防火处理。
2.3电气线路改动:需套PVC 管,配电箱内空气开关型号、位置是否正确,出线线径是否合理等。
2.4地面:检查该业户有否在允许范围内对地面内对地面进行改动,如洗手间、厨房等地面改动,必须按规范做好地面防水处理,并约会管理处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2.5墙面:墙面以涂料为主。如贴墙纸则必须是阻燃墙纸。
2.6给排水管道:给排水管道如有改动,需检查其是否照图施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接口部分会否漏水,有否损坏立管及原有管道。
2.7空调安装:检查主机是否在指定位置安装,地脚螺栓需加装防震垫片,空调排水不能直接排至户外,需利用厨房、洗手问或阳台地漏排水,主机如需挂墙或搭架安装,需用不锈钢材料。
2.8大门(进户门):如更换大门,需提供乙级防火门证明,否则不准更换。
2.9防盗门:必须选择管理处指定之款式。不接受其他款式,防盗门不能超出门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