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计税基础浅谈
一、所得税在会计中的体现
在所得税会计的核算应分成两条线来理解,即应交所得
税和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是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的,即
应交所得税一应纳税所得额义所得税税率一《利润总额土纳
税调整额) X所得税税率。应交所得税作为负债,在会计上
设置“应交税费一一应交所得税”科目进行核算并列示在
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中; 所得税费用是按照会计准则的规
定计算的,作为费用在会计上设置“所得税费用”科目进行
核算并列示在利润表中。
所得税会计实际上就是要在本期应交所得税的基础上
确定所得税费用。如果税法与会计准则规定完全一致,则所
得税费用就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如果二者有差异,则区分
差异的性质是永久性差异还是暂时性差异,对于永久性差
异,属于计算口径产生的差异,在某一期间产生,在未来期
闻永远不允许转回,所以不会递延到以后各期; 对于暂时性
差异,在某一期间发生,在未来期间会转回,所以会递臣到
以后各期,产生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
负债),此时的所得税费用就等于本期应交所得税加递延所
得税。
从图 1 可以看出,所得税会计的关键问题是确定本期的
递延所得税,而确定递延所得税要看是否有暂时性差异,即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是否存在差异。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核算的结果,是现成的
数字,已经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了;, 而计税基础需要按照税
法的规定重新计算,所以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是所得
税会计的关键,也是最难的部分
二、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
时,按照税法规定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列支的金额
资产的本质是费用的储备状态,将来要耗费,当资产转换成
费用时,如果税法上也承认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的
就是它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二资产未来期间人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
取得成本-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取得时的成本税法都是认可的,所以
此时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如果会
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
础之问就会产生差异。
《一) 资产的计税基础不等于其账面价值 近年来税法
一直在调整以便减少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但实务中税会
差异〈尤其是资产的税会差异) 仍然很多,资产的计税基础
与账面价值不一致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类: (1) 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
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某一会计期末的账面价值为此时的公允
价值,如果税法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在计税时不予考虑,即有关金融资产在某一会计期末的
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成本,在这种情况下,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就产生了差异。
[例1] 甲企业 2010 年 12 月 10 日以 1000 万元购入某
股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该股票的
公允价值为9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10 购入股票时的会计处理:《单位: 万元,
下同)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一成本 1000
贷: 银行存款 1000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会计处理: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一公允价值变动”100
此时,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900 万元 (1000 万
元-100 万元)。但税法不认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按照税法
规定,如果未来出售该股票,人允许税前抵扣的金额为 1000
万元,这里的 1000 万元,即为该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
[鲍2] 2010年11月15日 乙公司自公开的市场上取
得一项基金投资,按照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将其作为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核算。该项基金投资的成本为 1000 万元。2010
年12 月31 日,其市价为 12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15 购入基金时的会计处理: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一成本 1000
贷: 银行存款 1000
2010 年12 月31 日的会计处理: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一公允价值变动 200
贷: 资本公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