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练习案例1根据下列提供的资料以天州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的名义写一份起诉意见书某男汉族名叫单丹阳曾经使用单阳名字1978年12月10日生于天州市北区朝阳街3号暂住于天州市绿园区煤气公司宿舍一栋三梯605房现在天州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看守所羁押1998年单丹阳高中毕业后因高考落板遂到天州市东区沁心泉洗浴中心当服务员2000年单丹阳因吸毒被天州市公安局劳动教养一年劳动教养期满后仍回洗浴中心当服务员2001年12月28日洗浴中心发生盗窃案该中心工作人员王强下夜班后在宿舍睡觉期间被盗走菲利浦手机一部和现金500元王强发现财物被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天州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经过侦查认为单丹阳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于2002年1月2日对单丹阳采取刑事拘留2002年1月7日经天州市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天州市东区公安分局对单丹阳执行逮捕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查明2001年12月28日凌晨五时许单丹阳因毒瘾发作为了筹集毒资乘同宿舍同事王强熟睡之机将其放在茶几上的菲利浦手机及人民币500元盗走经天州业涉案物品鉴定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560元案发后该手机被追回但现金已被单丹阳挥霍一空在本案侦查过程中单丹阳向公安机关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