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生效日:__________
本保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法定地址位于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自身及其关联机构;与[北京xxxxxx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法人实体],法定地址位于[北京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考虑到(1)甲方与乙方拟从事协议项下活动,(2)双方可能向对方披露保密信息,且双方希望对各自披露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为此,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如下条款达成协议。
定义
协议项下活动:是指[乙方为甲方进行的xxxxxx项目的技术服务]活动,如无特别规定,协议项下活动是指双方为[xxxxxx项目的技术服务]而进行的全部活动。
披露方与接收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被称为“披露方”,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被称为“接收方”。
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或披露方的关联机构拥有或持有的、就协议项下活动所披露的(或者接收方就协议项下活动与披露方交往过程中所知悉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商业、技术或其他信息:
在披露方披露(或者接收方知悉)时标明为保密、专有(或有类似标记)的;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的有关甲方的任何信息、数据、资料(不论是甲方提供或披露的还是乙方偶然获得的)以及因项目实施所取得的任何工作成果,均为保密信息。
在保密情况下由披露方披露(或者接收方知悉)的;
根据接收方合理的商业判断应理解为保密信息的;
记载于保密信息传递单的;
以其他书面或有形形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或
从上述信息中衍生出的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由披露方或其关联机构在本协议签署前或之后披露给接收方或其雇员的,任何研发设计、产品设计理念/想法、产品及其规格、数据、模型、样品、草案等技术类信息;营销要求和策略、产品计划及价格、客户名单、甲方存货情况、甲方供应商名单、甲方已经或拟购买/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公司业务发展可能方向、拟进入领域、有关甲方或其客户的资信情况试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试用结果、涉及经营管理的制度与流程等经营类信息;其它披露方披露的需向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是以书面、口头、图形、电磁还是其他任何形式披露。
关联机构:是指被一方控制、或控制该方、或与该方共同控制同一家公司、或与该方受共同控制的公司。这里的“公司”指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法律实体;“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方式。
例外
如有书面证据证明,本协议规定保密和不使用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在披露方向其披露之时,已为接收方所掌握的信息;
在披露之时或之后,非因接收方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已通过发表或其他途径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在披露方披露后,接收方合法、独立地从第三方获得的不受保密义务限制的信息;
在披露方披露之后,由接收方独立研发的信息。
如接收方基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或股票交易所的要求而需披露保密信息,则接收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披露方,容许披露方寻求获得适当的保护令或法院的其他命令,并对此提供合理的协助。相关命令签发后,接收方的披露应限于法院命令规定的目的和范围;一方在寻求保护或提供协助时应自行承担其有关法律费用。
保证
接收方就其从披露方获悉的保密信息保证如下:
对本协议和相关附件,以及其以各种方式获悉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其现行保密制度足以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不将保密信息披露(或者促使或允许他人披露)给任何人,但因工作需要而“必须知情”的下列人员除外:(1)接收方直接参与协议项下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或者(2)经披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向接收方提供专业咨询的人士;或(3)接收方的关联机构中直接参与协议项下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
不将保密信息(也不会促使或允许他人将保密信息)用于协议项下活动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将此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仿造、反向工程、反汇编、逆向推导;
在保密信息披露时,如披露方已明确表示保密信息不得复印、复制或储存于任何数据存储或检索系统,不得复印、复制或储存保密信息;
在协议项下活动结束后或者经披露方要求时,将把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记录或资料(无论是以书面、磁盘储存或是以其他形式保留的)交还披露方或删除,并且将促使他人将上述记录或资料交还披露方或删除;如披露方要求,将向其书面保证已经将上述记录或资料全部归还或删除;
应披露方要求,将就披露方根据第三方许可而披露的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与披露方签署其他有关协议;
将告知并有效约束第 REF _Ref68610446 \r \h \* MERGEFORMAT 3.1.3款提及的人士承担与本协议规定相同的保密义务并签署不低于本协议保护程度的书面保密协议或承诺。披露方要求时,将应向其提供上述协议或承诺的文本。如上述人士越权使用或泄露保密信息,接收方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保证不向本协议项下提供服务的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披露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乙方应告知并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保证参与本协议项下服务项目之乙方人员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若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承担责任。
乙方保证在项目验收后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全部返还给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