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纳税月份: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纳税人编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表。个体工商户当月生产经营所得应于次月七日内预缴税款,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业 主 姓 名
户 名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业 别
开始生产经营日期
银行帐号
项 目
金额
利润(亏损)额
1,本月收入总额
2,本月利润(亏损)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3,本月按实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4,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十二分之一
5,经核定利润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它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7,税率
8,速算扣除数
9,本月预缴税额3×7(或4×7、5×7、6×7)-8
授权代理人
(如果你是委托代理人,请填写下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