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模板
(一)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是公安消防机构接受消防行政许可事项中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而使用的法律文书。
(二)程序要求
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三)制作要求
本文书属多联式填充性文书,包括封面、申报表和填表说明三部分。
1、封面。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和填表日期。
“工程名称”按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填写;“建设单位”填写负责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行政公章,申报日期以建设单位将申报资料收集并送达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当日日期。
2、申报表。由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和工程项目申报内容基本信息组成。此联由建设单位根据申报工程的验收情况如实填写。
(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按照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和工程地质:按照项目立项批准单位出具的有效文件如实填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内容要按照各单位营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使用性质部分则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