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
地址: 户籍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聘用乙方为 职务,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满后如甲乙双方继续合作,此合同作为聘用期使用合同,聘用期201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地点
乙方在甲方任 职务,工作地点为 。主要负责 等工作。制定本区域的市场拓展计划,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计划;对客户进行全程式跟踪服务,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监督与培训。
第三条 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 日。
第四条 劳动报酬
底薪加提成工资。每月底薪 元,根据业务量计算提成工资,并且提成工资与回款情况挂钩。具体如下:
1、乙方本人的业务
(1)每年业务量定为 万方,必须每年完成 万方,这是前提。
(2)每年业务量达到 万方,按业务量的 %计提成。同时所涉业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款,回款如果逾期,本月不计提成,次月回款再计提成。
(3)每年业务量未完成 万方没有提成。
(4)每年业务量超过 万方后超过 万方的按
2、公司提供的业务
按销售量 %计提成。同时所涉业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