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于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对策思考
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化,有效推动了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然而,由于城乡经济间的明显差异,导致我国金融发展出现了较为不平衡的现象,农村金融水平还相对落后,已经成为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并且它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长久且有效的支持力。加之新农村建设脚步的加快以及小农经济模式的转型等,都使得现阶段的金融体制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因此,加强对农村金融支持的深入研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
1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贡献度分析
1.1 政策性的金融支持
这种金融支持方式是指相关政府部门为了补充市场自身的不足,将国家信用作为有效担保,采用国家财政投入的方式,来实现对农村发展的金融支持,进而有效推动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促进农民实际收入的快速增长。国内现行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支持主要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政策性的金融支持充分体现了其非营利性,也就是使用免息或者是低利息的贷款为农民的生产经营进行适当补贴,并且也会为具有一定风险的农业经营进行担保。从长远角度来看,现阶段政策性金融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贷款的主要方式,此种方式不仅具有其他金融机构的功能,还能加速对社会资金流的引导,为农村生产经营提供保障,降低农村资金的流失,进而有效推动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
1.2 合作性金融支持
此种金融支持不仅更加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且是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农村非常流行的一种金融支持模式。通常来说,这种合作性的金融机构始终坚持自愿性、帮扶救济性、公平管理以及非营利性等目的,并使用相对便捷和灵活的信贷模式来满足部分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如,贷款金额小,贷款频率高、贷款不集中、季节性较强等。现阶段国内主要的合作金融机构就是农村信用社,其自身始终秉持自主、互助、平等、自愿的原则,采用集中农村闲散资金进行组织和调节,进而实现推动农业综合生产加速发展的目的。同时,这种合作金融机构还支撑多种形式合作经济方式。农村信用社凭借自身方式灵活、分布广的特点有效满足了农村在生产、消费、经营等众多方面的金融需求,进而使其成为现阶段国内农村金融支持体系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
1.3 商业性金融支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水平的稳步提升,商业性金融支持势必会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一种趋势,这种金融支持方式是通过对经营目的、市场活动主体、实际经营范围与权责关系等进行明确,然后再通过使用相应的业务来使其实现。然而就目前我国的农村商业机构实际情况来看,其在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虽然有很多地区已经设立了商业银行,但是,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在原有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进行建立的,并且,其中依然会发现合作性质的影子。现阶段国内主要的商业金融支持有很多家,如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股份制银行。而这部分银行的主要业务不在农村地区进行,但其中还是有一大部分资金和资源被分配到了农村地区,然后通过使用产期贷款的方式来对地区产业化经营进行扶持。
1.4 民间性金融支持
这种金融支持是在正规金融不能实现和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情况下,通过个人或者是不具正规性的金融机构来完成相应服务的。我国从开始改革开放、社会进入转型阶段以来,民间性质的金融支持方式主要有民间借贷、民间合会以及钱庄等方式构成。以上方式都是为了更好地对农村金融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应而产生的,从实际情况来看,这几种形式的交易量以及风险更大。
2 对国外农村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经验的借鉴
现阶段,国内虽然有正式或者非正式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并且也已经成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然而,就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来看,其中还有很多因素在制约着农村金融支持水平的提升,导致其自身支持作用没有被完全地发挥出来,使得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转型或多或少地受到一定的影响。
2.1 国外农村机构结构多样化
众所周知,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要好于国内很多,其不仅具有良好的金融结构,并且相应的金融网点也能够满足农村发展的实际需求。而就现阶段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农业本身就属于一个相对弱质的产业,不仅要承受外部环境因素所带来的自然灾害的影响,还需要承担市场变化给其带来的风险,而这种情况在我国国内体现得更加明显。且致使这一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就是我国各地区经济差异较为明显,并且市场经济制度也不是很健全。正是这种农业生产所具备的高风险性,使得不少金融机构失去了对农业贷款的信心,进而对其望而却步,再加之我国给予的财政性金融供给是十分有限的,这样一来,就导致金融供给数量较为短缺。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后可知,乡镇级银行网点一般只有三个,而全国范围内还有3000多个乡镇没有任何银行网点。现阶段金融供给体系相对比较有限,并且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也比较突出,而我国东部地区的金融供给水平明显比西部地区要高很多,这种现象的发生对金融支持的长远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我国国内农村金融机构有许多种,如农业银行、商业银行、合作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虽然这些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的农村信用社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就使得其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会受政策、市场机制的不足以及社会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实际影响,为农民提供相对有效且全面的金融支持服务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这也导致三农发展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因此,我国在发展农村金融支持时,一定要充分吸收国外的经验,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的结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村经济发展被有效地激发,进一步提升农民经济收入,满足农民自身对金融的实际需求。
2.2 西方国家对于农村金融的扶持力度较强
在对发达国家农村的金融体制进行考察以后可知,差不多所有国家在农村金融体制建设的过程中,都充分体现着政府扶持的特性,也正是由于这种普遍性充分体现出其他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虽然我国根据实际情况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些能够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措施,但是,在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严重的不足和缺失。加之农村金融秩序没有得到很好的规范和细化,使得国家在金融机构的组成、实际功能以及所要执行的活动内容等方面,都没有进行良好的监督,因此在此基础上也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竞争混乱的情况出现,使得不良贷款现象经常出现。而这种现象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资金的流失,致使农村经济发展得不到良好的金融支持,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还出现了趋于恶化的现象。因此,我国就要在这一问题上加强重视,提升政府政策支持水平,进而保证金融支持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