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说明书》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属于不能胜任工作:
1、在单位举行的岗位评比中排在倒数第 3 位〈含) 以下的。岗位评
比的规则,由本单位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活动细则》以及《关于规章
制度生效的会议纪要》中规定的程序另行制订。公布后生效。
2、一次性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达到 400 元的。
3、在 15 日内,因工作失误,技能缺陷, 达到了使其他有工作流程关
系的岗位在 1 个工作日内采取有返工。停工达到 4 个小时,或延长工作
时间超过4 个小时的。
4、在1个自然月内自愿加班超过 10 个小时的。
二、管理岗位的劳动者在单位举行的,由职工代表大会成员、劳动者
所在部门领导、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考评小组对其进行的不定期
“主观试题书面考核”成绩,低于百分制中的 80 分的。
三、技术岗位的劳动者,一个月内因工作失误、技能缺陷给用人单位
的生产资料造成的损失达 600 元,或并) 使其他有工作流程关系的
岗位在内采取返工,停工达到 12 个小时,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 8 个
小时的。
四、销售岗位: 月销售额未达到元标准的。
五、勤务岗位: 一个月内因工作原因唱到本单位或外单位相关人员书
面投诉达到 2 (含) 次的,经查属实。
六、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岗位期限期满后, 将实行竞
争上岗制度。即在岗位期限期满前 2 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提交《竞争岗
位意向书》(该《竞争岗位意向书》不作为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
思表示),写明希望从事的岗位,以及自己在此的成绩、优势或不足
的地方。本单位由职工代表大会成员、劳动者所在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