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1.1 甲方将坐落于 ,总面积 平方米(第一层 平方米,第二层 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 的商铺(以下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对该商铺的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商铺及周边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
1.2该商铺产权证明载明的用途为: 批发零售/商业服务 。
1.3乙方承租商铺用于 ,乙方保证使用该商铺做前述约定的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二条 租期
2.1租期共_________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止。
2.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交房日期与租赁起始期之间为免租期。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
3.1租金标准:¥ 元/月,大写: 元整/月。
租金标准的调整:
(1)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月。
(2)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月。
(3)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月。
3.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实行先交后租,从 年 月 日开始以每 个月 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支付周期租金;除第一个支付周期外,乙方须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 15 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3.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3.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如损失部分价值超过押金所值,则在扣除押金后,乙方应补齐损失部分的剩余赔偿。
3.5乙方租金交纳至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第四条 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4.1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护好房屋设施、设备的完好无损(自然磨损除外),且因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结构损毁,维修费均由乙方负责。
4.2 除因甲方过失外,若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损、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或者按原标准自行负责修复至原状。
4.3 双方进一步明确因下列乙方过错情形导致的甲方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乙方须做出及时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并确保甲方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或追索:
(1)该商铺内的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或电线的故障或失修;
(2)水管通道或厕所堵塞或损坏;
(3)火或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
(4)该商铺范围内所产生的水等液体泄漏或满泻;
(5)乙方对本项目任何公共区域造成破坏。
4.4 乙方对承租区域内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以及造成的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乙方应做出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5.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5.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5.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5.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6.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6.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以及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超过15日;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
(6)损坏房屋及其附属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1个月)内仍未修复的;
6.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6.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7.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7.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7.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以及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7.4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7.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
7.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和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7.7 乙方负责对该商铺的电气电路进行定期养护和风险排查,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7.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9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甲方也可以要求乙方按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直至乙方将该商铺返还给甲方为止。
7.10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7.12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
第八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8.1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8.2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支付,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用,直至乙方返还房屋;超过 3 个月乙方仍未返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押金或保证金甲方无需退还。
第十条 商铺返还
10.1除甲乙双方签订续租协议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之日起 2 日内(下称:还铺日)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本合同解除前乙方已经支付的最高标准的日均租金进行计算)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期间使用费。若因乙方逾期不返还该商铺而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本合同自然终止,凡涉及乙方对该商铺进行了装修、增建或改建的,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按合同约定结清所有应付款项。乙方不得以其装修残值折价冲抵其欠付的任何款项或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若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需恢复原状的,乙方不能就该商铺进行的装修、增建或改建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要求。因返还该商铺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搬迁费用、乙方自行安装的各类装修、设施和设备的拆除和搬迁费用、该商铺的清理费用、其它类似费用或开支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3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如乙方以该商铺为地址注册了企业或其他专项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烟草、食品或其他特许经营)地址,则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7 日内申请办理以该商铺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注销或地址变更手续,并将上述注销或变更之申请证明提交甲方备案;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租金标准的 50 %向甲方支付地址使用费,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在支付上述违约金的情况下同时承担其他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10.4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 7 日内办理燃气注销或变更手续、电话及网络注销或变更手续、付清其应承担的燃气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