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协议编号;
甲 方: 《〈即提供方)
乙方: 《即接收方7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建设 XXX 项目合作项目,鉴于协议各方均希
望对本合作项目中的商业机密给予有效的保护,经过各方友好、坦诚
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接收方和提供方的定义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本协议中为乙方。
提供方指: 保密信息的来源方,本协议中为甲方。
2、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 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
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
晶、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
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
格、成本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
和文件; 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 又包括口头给予,
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在合作过程中, 接收方从提供方获得的与 XXX 项目有关的所有技
术资料〈不限于软件、程序、合同、技术文档、工作文件、技术附件
以及其他技术资料) ,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
时是以口头、图像、书面等形式。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
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引在接收方未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现在或将来为公众所知悉的
信息;
是由提供方向第三方提供的未附件本协议中所含类似限制条件
的信息;
)提供方书面同意披露的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对提供方的商业秘密,接收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
不仅限于接收方为保护自有商业秘密所拥有的措施和人制度) ;
2、不泄露任何保密信息给任何第三方;
3、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与其接受产权资料
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 此协议的
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4、未经提供方的书面授权批准,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商业秘密或
保密信息披露或转售给任何其它未经提供方书面授权的任何第三人
《含接收方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 ,
5、不得向需要知悉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其公司雇员之外的其
他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保密信息, 除非提供方另行书面同意且该个人
或单位同意签署保密协议,
6、采取一切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保密信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
下被披露或传播, 且应以不低于其保护自身的保密或专有信息的标准
保护保密信息;接收方遗失或损毁接收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自
遗失或毁损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通知提交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了、不得利用提交方提供的信息申请或授意他人申请各项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无论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有何相反的规定,
对于在披露前提交方明确向接收方声明的作为“商业秘密”或“保密
信息”的,接收方在本协议项下与之相关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
后仍有效。如接收方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应该承担因此给提交方造
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 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
有的版权或专利权, 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提供方保密信息的任
何权利, 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
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知识产权
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文件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