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财务顾问协议甲方乙方甲方因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担任融资顾问单位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双方同意借款主体定为公司一乙方为甲方唯一受托融资顾问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工作二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保障本融资工作的正常推进应积极配合乙方第二条乙方责任一乙方指派融资顾问人员参与配合甲方本项目融资工作二乙方负责为本项目协助设计融资方案三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融资顾问工作及推荐融资银行第三条融资时间安排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双方需完成融资万元人民币实际按银行融资金额为准若甲方后续还需要融资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予以安排其余条款按本合同执行第四条费用支付甲方应按本合同委托融资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总金总额的作为前期费用与融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融资顾问费用如果甲方与融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不能达到本合同委托融资的金额的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如果乙方没有帮助甲方融资到任何资金则乙方免利息退还全部前期费用第五条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评估费会计师审计费差旅费由甲方负责第六条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派出的顾问陈述情况保证所提供的文件与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第七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文件数据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八条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前期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放弃本次融资计划前期费用不予退还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起至委托融资总额的款项到帐时终止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