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更好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对高管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员工的职业规划进程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业绩及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性人才,特在公司内推行股份分配制度。
第二章,股份分配的范围
股份分配包括公司所有的人员,差别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体现公平性,包容性及利益共享的文化。另考虑到管理成本及控股人实际利益,持股总人数应控制在不超过20人。
实行股权代理制,被分配到股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为股东,有5-10名核心股东,小股东必须委托这些人员实行法律上的股东权利,以提高决策效率及减少管理成本。
公司核心股东即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有一定的业绩目标,其目标可通过公司考核体糸中的考核办法来实现,同时他们当中一部分年薪制,通常在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超额,公司才为他们配给一定的股份,以稳定高管队伍。
核心股东也可经董事会确认未担任中层干部的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
公司的核心人员在本制度实施时,在公司已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本制度实施时,公司员工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三章股东(股份持有人)权利
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 营;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依法转让出资;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 章程规定的义务。
公司员工认缴的出资形式
现金出资持股制
股份来源
公司高管及中层干部现金持股。
实际控制人赠与配送股份 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员按照员工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按照100%-5%的不同比例进行股权赠与配送。
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获取 公司不想增资扩股的情况下,按照职各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优惠价格进行转让,完成买股与配送的过程。
(二)现金来源
完全由员工自筹现金取得。
由员工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认购股份。
从公司的公益中划出一部分专项资金,无息贷给员工认购股份,然后从员工的薪资中定期扣回。
也可以由支付的奖金进行代购,剩余的部分由员工拿现金认购。
岗位分红不持股制
不投现金,不持股,在一定的岗位就有分红权,股权来源于实际控股人,让渡分红权。可根据其年薪,给予相应的分红。
经营业绩换股制
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制订一个年度合理的业绩目标,在其达成该目标时,并在公司服务于一定年数后,公司授予其一定的股份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份。
股份来源:
从实现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