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各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地方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市 区 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实际向甲方租赁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包括 (租赁范围详见附件一:合同附件平面图勾画,)。该房屋的地形位置图和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合法转租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屋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筑要求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煤等现有配套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和房屋交接单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自然损坏和折旧完成、合理磨损除外)。
二、租赁用途
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该房屋作为 酒店及酒店相关配套经营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房屋所在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年,甲方给予乙方免租金装修期为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_日止。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赁期限也相应顺延。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局部交房、交房存在主体结构或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房依据;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抵押、担保或债务纠纷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 三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租赁权。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起,前五个租赁年度租金不变,租金为 元/ 年(大写: 万元/年),租赁单价为______元/平方米/天。第六个租赁年度( 年 月 日)开始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为 元/年(大写: 万元/年),之后五年不变。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调高租金;乙方无需支付除本合同租金以外包括物业管理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在签订本合同后5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定金10万元,甲方收取定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此定金在免租期结束从乙方应付首期租金中扣除。
首期租金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房屋租金按月度支付。该房屋全部交付乙方后并免租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首月的租金(冲减定金后)余额 万元人民币付给甲方。以后乙方应于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支付本月度租金。
甲方应在每月1日前将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正规房租发票交付到乙方财务部,以便乙方安排付款。如果由于甲方未能按时将发票交付到乙方财务部而导致乙方付款延迟,乙方不承担拖欠租金引发的违约责任,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五、配套设施及其他相关约定
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热能、通讯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费用由乙方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支付,则甲方应给于乙方单独的水、电等读表,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该房屋甲方已出租其他租户的水电等费用由其自行向甲方缴纳,与乙方无关。若上述费用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公司代收,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公司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公用事业规定的相应费用标准收取(代征代收不应该超额征收),甲方应于乙方应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提供服务费发票和事业部门相应收款收据。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水电煤等连续不中断地正常使用(政府部门原因除外)
乙方依据实际租赁面积分担能源损耗相关的费用。
公用配套及设备的约定及施工约定详见附件三: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煤等现有配套状况和乙方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有关事宜。
5.3辅助用房:租赁区域内场地、租赁房屋楼顶及该房屋院落中的区域和所有辅助用房由乙方免费使用,其中包括已建 平方米(以合同附件图纸勾画为准),根据营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场地内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另外支付费用,辅助用房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5.4该房屋广告位约定:乙方租赁该房屋后,可自行决定在乙方大堂门口位置、弄堂消防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楼顶任意位置、乙方租赁区域外墙区域任意位置发布乙方公司标识广告,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期限按本合同有效期执行(广告申请、制作费及日常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得损坏甲方房屋主体结构,并需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租赁区域建筑物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
5.5停车场地:甲方租赁给乙方范围内的场地和院落供乙方作为停车场免费使用,停车场地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5.6在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
5.7本合同约定应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的相关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的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但与乙方经营相关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与水、电、气(煤气或天然气)、供暖、有线电视、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于交房前跟相关部门结清;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需支付的房租等费用中扣除。
5.8在合同中约定由甲方协调相关单位或由甲方办理的项目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从而造成工期延误的,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同意相应延长免租期。
六、房屋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其原有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更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柒 日内进行维修并于__叁拾 日内修复。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出租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及设施完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也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该房屋应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 叁拾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甲方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改建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同意提供租赁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水、电、暖、气等各专业竣工图纸,以及历年来建筑物改建、扩建、拆除等情况的相关图纸和资料。乙方应在工程改造完成后将改建图纸交甲方存档。如果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附件所列文件导致乙方工期延迟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顺延,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对因乙方超标排放污水、烟尘、噪音而引起的罚款、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在乙方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相邻各方投诉矛盾的,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和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 10 日内返还该房屋。
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其间乙方所做的装修无需复原,返还 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八、转租、转让、交换和抵押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出租客房或转租部分场所;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的关联方(指与乙方有直接、间接股权投资或者特许品牌授权关系),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方的相关租赁手续;如整体转租给非关联方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在该租赁房屋所在地已经或将要设立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的, 本合同承租主体自动变更为该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甲方开具发票及支付租金都以该子公司和分公司名称为准。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租赁合同内容,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或质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必须保证本租赁合同仍然生效,并继续履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应本着诚信公平地原则如实告知甲方已知或应知的该房屋拆迁、征用信息,如政府部门对该房屋有征用、拆迁意向时,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告知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双方同意,如出现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
(1)如在房屋交接前或乙方交接房屋后尚未进行装修改造前,如乙方知晓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也可选择延迟交付房屋或者先行撤场,待确定该房屋无拆迁风险后进行房屋交接或者重新进场。
如延迟交房或乙方撤场后该房屋最终确定被拆迁,则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最终该房屋确定为无需动迁的,则双方根据乙方进场或重新进场的时间确定起租期、免租期和租赁期限;
(2)如在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后,如乙方发现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甲方同意乙方参与与动迁方的动迁补偿谈判,届时,乙方有权获得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残值(含二次装潢)和经营损失的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含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经营损失等,其中甲方确保乙方可获赔偿的经营损失应不低于拆迁前12个月营业总收入的20%),甲、乙、拆迁方(三方)未达成书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单方面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