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和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呈码:
除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条款之外,甲、乙双方在站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
关保密若干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乙方保密义务
工工乙方必须按四方的要求从事经党、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
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1 2 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作所东要的商业秘害。
1 3 未经四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摆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1.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乙方必须严
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1.5 保密内容
1 5.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调查报告、客户成交或商谈的价格:
1 5.2 甲方的经营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经党方针、投资方案、 投资决策意向、公司近远期发展战略、重要决议、
与公司经济利益关系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和计划、经营管理策略、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1.5. 3 四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未对外公开的其它管理资料;
1.5,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研究设计开发记录、业务拘作流程、操作手册、技术方案、工
程设计、技术报告、技术数据、技术文档、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相关函电等-
第二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