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浙江汇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姓名: 李美红
法定代表人: 应建荣 身份证号码:33252619720518532X
注册地址:浙江丽水青田油竹新区彭括工业区5号区块 户口所在地: 浙江缙云新碧镇
经营地址:浙江丽水青田油竹新区彭括工业区5号区块 下东山村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2011年 5 月17日起至 2013 年 5 月 16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 2011 年 5 月 17 日起至 2011 年 7 月 16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经营需要,从事 食堂厨师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浙江汇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转正月工资为 元。
2.甲方因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间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工资中已包含加班费、加点费;工资于每月10号发放上个月工资。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费。如乙方需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应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经批准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
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进行劳动生产的,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乙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
七、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