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消防验收标准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依据《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建筑消防验收规范》、《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北京市施工现场消防工作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商铺上柜应符合防火要求,应安装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和易燃气体探测器等火灾探测器。施工时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同时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