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育员聘用合同
聘方(甲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
应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三、聘用期限:自20 年 月 日 至20 年 月 日( 5个月).
四、聘请待遇:
1.每月 按 元起薪。
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家长和本园一致好评者享有受奖励的权利。
五、保育员职责
1、热爱幼儿,热爱本职工作,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本园内之健康、安全,辅导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与尊重个体差异。
2、配合教师全面细致照顾幼儿,不得变相体罚、惩罚、责骂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尊重幼儿,积极诱导启发,培养幼儿良好思想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3、熟悉本班教学计划,根据教学要求协助教师组织各项活动和准备工作。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制度和作息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配合教师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学习,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和游戏时间。
5、了解幼儿体质情况,对体弱和病儿要格外照顾。细心观察幼儿情绪、睡眠和大小便等情况,发现病情要及时报告并通知家长。
6、帮助幼儿大小便后整理衣服,放园前整理好幼儿离园前的衣物和用品。
六、劳动纪律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局)文件规定而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乙方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局)文件规定及园内相关的规章制度,维护乙方本人和甲方的声誉。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作出惩罚,对乙方在工作中确有成绩的,将予以奖励。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①:因乙方责任心不强或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给幼儿造成伤害的。
②:违反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续订和终止
1、聘用期间内如乙方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2、聘用期间内如乙方擅自受聘其他与本园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或无故旷工三天及以上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合同自行终止。合同自行终止的,甲方不支付当月薪金及补贴。
3、聘用期间内,如乙方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或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滑的情况,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