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工作纪律规定
一、上班时,员工须穿工衣,配戴好工作证,(新进员工未办理好厂证除外)违者警告。
二、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违者扣5分。
三、严禁上班时间嬉戏、打闹或做有损公司形象之行为,经发现扣5分。
四、上班时间不可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违者扣5分。
五、上班时间,不可利用公司电话聊私人事话,违者警告。
六、积极完成上级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消极怠工,违者视情节予以警告。
七、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指示或出言顶撞、辱骂上级者,给予小过处罚;情节严重给管理工作带来困扰者,予以大过或解聘处理。
八、自觉接受行政部或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监督,对于管理人员处罚不当或态度恶劣者,可向上一级主管投诉,违者给予警告;存心挑畔闹事者,视情节给予大过,严重者解聘处理。
九、不得在厂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