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纪 律 规 定
一、总则
(一)为规范员工工作纪律,提升员工的纪律意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作息时间
(一)上下班时间:
夏 季 : 9:00—12:00 14:00—18:00
冬 季 : 9:30—12:00 13:30—17:30
(二)休息时间:
每周5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三、假期管理
(一)法定节假日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结合公司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二)婚假
转正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10天(不含休息日)。
(三)丧假
转正员工,凡遇直系亲属、亲属死亡的,则给予带薪丧假6天。
(四)事假
员工因事须请假的,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若事发紧急,可电话请假,同时委托他人当天代办请假手续,事假为无薪假。连续事假不得超过15天,每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否则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五)病假
员工请病假,须持有市区、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需明确休假天数)、医院的挂号单及医院收费的相关单据复印件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