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SCO员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支取
根据北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请您对照自身条件阅读并准备好申请材料,以节省您的时间。谢谢您的合作,祝您愉快!
支取条件: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1.htm" \l "1#1" 1. 购买自住房首次支取(您是主购人)………………………………………… 请参照第一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1.htm" \l "2#2" 2. 购买自住房首次支取(您爱人是主购房人)…………………………………… 请参照第二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1.htm" \l "3#3" 3. 以前在其他单位支取过,但在FESCO是首次支取……………………………… 请参照第三条
4. 租房提取………………………………………………………………………… 请参照第四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1.htm" \l "4#4" 5. 已经在FESCO支取过,想再次支取…………………………………………… 请参照第五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1.htm" \l "5#5" 6. 退休销户提取 …………………………………………………………………… 请参照第六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1.htm" \l "6#6" 7. 出国定居销户提取 ……………………………………………………………… 请参照第七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1.htm" \l "7#7" 8. 进城务工人员销户提取…………………………………………………………… 请参照第八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1.htm" \l "8#8" 9. 员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请参照第九条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 支取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可以只提供复印件,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原件证明,复印件上的章及手写部分必须清晰。办理支取手续时,我们将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您的发票原件上加盖“住房公积金已提取”字样的红色方章(不用影响您的发票继续使用)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FESCO不留存档。 2. 支取间隔时间: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前签订的,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以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只有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包括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仍在还款期内,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购买非经济适用房、一次性付款购房者、贷款已还清,或未做过贷款备案的情况,两次支取间隔需一年以上。 3. 支取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额。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50万,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2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30万) 4. 支取人要求: 在FESCO第一次申请支取公积金要求本人办理。在银行账号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再次申请支取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支取人的委托书、支取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 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6. 支取地点:FESCO总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7. 住房公积金支取联系电话:85691024,85691025,85691026,85691028,85691038。
第一条:主购房人(购房合同签约人)首次申请支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1~4"项材料 1.购房材料,基于所购房屋不同,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INCLUDEPICTURE "http://www.fesco.com.cn/hr/hrfw/images/pic1.gif" \* MERGEFORMATINET
2. 如果以贷款形式购房的,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如果贷款合同是配偶的名字,还要求提供结婚证,并且结婚证上要有两个人的身份证号,如果没有,请携带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员工,备案后才能按每隔三个月申请支取;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员工,两次支取间隔需一年以上。 3.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第二条:对于非主购房人(配偶是主购房人)首次申请支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所需材料与主购房人提取(第一条1~4项相同)。 2. 结婚证(结婚证上要有两个人的身份证号,如果没有,请携带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 主购房人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要求记录单上的总房价款同合同上一致,可累计支取公积金限额一定要小于总房价款,记录单上要有管理中心盖章),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公积金,要求单位或存档单位提供其从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证明下载: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dwcj.doc" 单位出具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cddwcj.doc" 存档单位出具)
第三条,在其他单位支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的材料 1. 以前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记录单原件(要求总房价款和可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不能为空)。 2. 和记录单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都可以。房子如果是爱人的名字,需要提供结婚证。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请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
3. 该房屋的贷款合同,办理时间和上次支取时间要间隔3个月。如没有贷款,或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的,按一年支取一次。 4.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