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与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公司特定立本合同第二章出资双方第二条出资双方为甲方公司法定代表职务法定地址乙方法定代表职务法定地址第三章设立公司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市设立公司地址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第四章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第五条公司的宗旨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注册资金元甲方以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其中现金万元设备万元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第五章双方责任第九条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一甲方二乙方第六章董事会第十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第十二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第七章财务会计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十七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八章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第十八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八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第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二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第二十四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第十一章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第二十六条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合同双方各执两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