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车身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项目在 公交车车身上发布广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约定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公交车车身广告,具体发布起始时间以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所有公交车车身广告画面上画制作且广告车辆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2、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 ;
3、广告制作形式为:
♼车身两侧 ♼车身两侧+车尾+玻窗局部 ♼全车身 ♼海报
4、甲方委托乙方在下述公交车车身上发布广告:
线路
形式
数量
发布期限
发布费
制作费
发布费小计
制作费小计
个月
元/月/台
元/台
元
元
总计
元
二、广告费
1、广告费用
合同包干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
上述合同总价已包含了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广告媒体租金及维护费用、包含了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巴士车身媒体租金及维护费用、油漆色板及/或写真样稿制作费用、巴士车身广告一次上画制作及维护费用、巴士车身广告发布审批及/或登记、备案费用、以及为达到本合同目的所需的其他费用。除甲方调整数量外,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付款方式
2.1、乙方向甲方提交油漆色板或写真样稿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 (大写: );
2.2、乙方完成所有车体广告画面的上画制作,所有公交车均投入营运且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 (大写: );
2.3、广告期届满,乙方向甲方提交实景监测报告(含照片)并通过甲方书面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结算款,即¥ (大写: );
2.4、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广告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三、广告的制作
广告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及甲方的要求负责制作,乙方在完成每一阶段的工作后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素材,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完成广告样稿的制作,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根据广告样稿制作相应的油漆色板或写真样稿,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甲方的验收及书面确认。
3、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合同所有公车车车体广告画面的上画制作,完成上画工作后向甲方提交全套车体发布实景监测照片及制作报告,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甲方的验收及书面确认。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保证对其所提供的广告内容拥有合法使用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必要,需向乙方提供其资料来源、依据等合法性证明;
2、乙方保证对其制作的广告画面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提供广告位使用权证明文件及政府有关部门就本广告下发的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文件交甲方备案,对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使用权的合法性负责。
4、乙方负责在广告发布前完成本广告画面的行政报批手续,并于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广告的上画及发布工作;
5、乙方作为广告发布方,负责对甲方投放的广告进行合法性审核,如发现广告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予以改正,否此,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广告经乙方指正后甲方坚持不予修改的除外;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载有甲方广告内容的车辆车牌号码,并确保前述车辆的发布期间每天均正常发车行驶,否则,发布时间相应顺延;甲方对此有异议的,乙方承担向甲方提供前述车辆正常出车的相关证明责任。
7、乙方负责对甲方巴士车身广告的维护和清洗。
8、广告发布起始日前及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实景监测报告(含照片)各壹套。
9、如因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使车身广告画面受到损坏时,乙方须向甲方汇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由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可以修复的乙方应予以修复,如出现因修复广告导致车辆停运的,可按停运天数顺延该车辆的广告发布时间。
五、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广告费用。甲方逾期支付广告费用超过三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乙方应于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七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非法定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广告被中途撤下或无法完成发布的,乙方须返还已支付而尚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返还费用=广告费总额÷总发布天数×未发布天数),并向甲方支付未发布部分广告费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对其提供的广告素材拥有知识产权,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售、转让或用于其他目的,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侵权责任。
5、本合同签订后,非因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或政府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保密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本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或无效等而失效。
八、其他事宜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EMS)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天(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 附件一《廉洁合作协议》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文完】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