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合同书
工程名称: “XX住宅”项目标识导向系统设计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项目名称:
委托方:
承接方: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为其开发之 “XX住宅”项目进行标识导向系统设计。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
鉴于甲方的本设计项目由甲方(全称) 具体实施,为此由甲方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全面实施指导、督促、确认、签收。甲方指定 先生为本设计项目之甲方代表。
为有利本项目设计工作顺利实施,乙方委派 先生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
设计合同内容:
第一条、合同说明
1、本合同依照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2、文件效力排序:
2.1、本合同。
2.2、设计任务书。
2.3、工作联系表单。
3、通知条款:设计成果的认定通知可用传真发出,发出的传真自动显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受代码时间即被视为送达日。
4、启动时间:
4.1、服务启动时间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
4.2、其他各阶段启动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对前一阶段成果书面确认当日。
第二条、设计任务说明
1、设计周期:
1、1、按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经双方共同协商暂定如下,日后可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并经双方协商另行调整。
1.2、概念设计阶段: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确定资料之日起21个工作日。
1.3、方案设计阶段: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
1.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
2、设计内容:
2.1、概念设计阶段:以设计范围和设计要求为标准,提供包括总体构思、设计说明、分析图、效果图(或多媒体文件)、意向图片等,在产品造型设计与规划布局设计方面提出设计概念和设计思路。
2.2、方案设计阶段:以概念设计成果为标准,将概念设计更加具体化、明确化、延伸化。
2.3、施工图设计阶段:以方案设计成果为标准,用于制作安装工程项目实施的相关图纸,比如制作安装招标、制作安装实施等。
2.4、以上三个阶段的工作,具体内容,双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协商,结果作为本合同附件。
3、 成果提交:
所有与上述相关的设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如遇特殊情况进度未按计划实现,则甲乙双方就出图时间另议,但双方均有责任以最快速度推进设计进度。
3.1、概念设计阶段:以电子文档,投影演示汇报形式提交;
3.2、方案设计阶段:彩色打印图纸2套,方案设计电子文档1套;
3.3、施工图设计阶段:全套施工图纸及预算文件各4套,电子文档1套。
第三条、设计服务说明
3.1、设计成果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依据相应设计任务书及指导书要求提供设计成果并进行详细清楚的汇报交流。
3.2、除任务书约定的设计成果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3.2.1、参加与景观设计、物业管理及二次专项设计的研讨与协调会;
3.2.2、制作安装招标会上的技术交底与答疑;
3.2.3、作为沟通的基础和判断设计成果的依据,乙方将应用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设计逻辑、基本方法等解说给甲方设计师,亦是重要的服务内容。
第四条、设计范围:XX住宅项目住宅、地下室、商业。
第五条、设计费及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最终设计费总价议定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RMB:XX万元),此费用为固定总价,除遇大的修改不作调整,如应甲方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小部分完善或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因甲方原因返工除外)。如应甲方要求对原设计方案有颠覆性修改,则双方需另行协商设计费用或签订补充协议。设计费用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 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总设计费的50%,计人民币:XX元整;
2、 乙方完成方案设计阶段工作后,提交成果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于7日内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40%,计人民币XX元整;
3、 乙方提供全套施工图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10%,计人民币XX元整;
注:以上费用包括现场考察、招标会上技术交底指导、安装验收共三次现场指导费用等费用,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差旅费、税金、利润风险。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双方职责: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需要的设计前期资料(电子文件)和书面的细致的需求描述,并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6.1.2、对乙方提供的阶段性设计图纸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反馈审核意见,由此引起的设计进度延误由甲方负责。
6.1.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设计费用,不得无故拖延设计费用支付,由此引起设计进度延误由甲方负责。
6.1.4、根据乙方设计人员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设计人员提出更换。
6.1.5、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