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XXXX电讯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竞业禁止
本协议所称竞业禁止,是指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不得到与甲方从事类似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经营与甲方相类似的业务,这些工作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与甲方相同或者类似的工作;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者类似的工作;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相竞争的单位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条 禁止期限
竞业禁止的期限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劳动合同终止后2年内。
第三条 禁止行业
本协议所指相同和类似的工作为下列行业的工作:
(一)、电讯行业;
(二)、电讯终端销售行业;
(三)、连锁经营行业。
第四条 禁止地域
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