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理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常务副总
成 员:安检部、生产部、行政部、设备部、各工序组长。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检部。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
1、 总经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
2、 负责组织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
3、 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二)副组长
1、负责协助组长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2、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考核活动。
3、负责审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计划。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
1、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编制、实施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建立绩效评定组织;
2、负责按照制定的绩效评定计划组织实施绩效评定工作;
3、负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并对绩效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落实公司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考核。
4、负责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结果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5、负责绩效评定有关资料存档管理。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检办)
1、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明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条款的符合情况及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方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
2、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3、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的有关决议,督促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对实施的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负责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通报;
5、负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6、负责对上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中所遇各种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2、收集、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章 绩效评定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绩效评定内容及周期
公司应从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以及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每年至少1次进行安全标准化进行绩效评定,并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计划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