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合同
(适用于相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责任约定)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临政布[×]第×号《关于对景区垃圾实行统一管理的通告》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责任合同。
双方的工作范围及方式
甲方遵守《条例》、《通告》的规定,服从环卫部门监督管理,积极主动搞好本单位内部及门前环境卫生,做好垃圾清理堆放工作。
甲方为乙方提供清运车通行方便,通行时段为每日 时至 时。
乙方垃圾清运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负责提供。
乙方每日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之前完成垃圾清运工作。
乙方及时拉运,保证甲方垃圾日产日清不堆积,保持垃圾点干净并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的要求。
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监督检查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清运工作。
乙方垃圾清运的过程中不得在甲方院内及门前倾倒、散落垃圾,造成甲方环境污损。
费用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款项共计: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甲方向乙方应付的费用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末最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次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以上费用包括垃圾清运费、人工费、装卸费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是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费用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不按时清运,给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对甲方环境造成污染,应当及时清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