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税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县局机关公务接待水平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杜绝铺张浪费使公务接待工作既有利于促进机关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本着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严格标准勤俭节约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公务接待范围上级税务机关市县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同级税务机关县直其他单位来我局参观学习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领导及随行人员协助县局机关有关科室共同开展重要工作的系统外的人员及县局机关因重要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协助工作的基层内部人员全县国税工作会议或县局承办重大活动中特邀及与会人员经局领导批准需接待的其他情形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所有公务接待必须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全县国税会议及重大活动的接待组织会议及活动的部门要作出接待经费预算预算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签批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接待事宜属局领导临时安排的接待由办公室主任办理接待事宜接待结束后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留存局机关科室进行日常公务接待时要有签报并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签批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具体接待事宜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办公室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负责组织接待的科室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