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施
工
合
同
年 月 日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及地址: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及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施工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创为联合现代农业种养殖标准示范基地
2、 工程地点:镇宁县简嘎乡翁元村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承包范围:土石方开挖、平场,彩钢瓦养殖大棚及配套设施,办公楼、员工宿舍、环境、道路管网
5、 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6、 工程价款: 报价表(或预算表)、工程内容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土石方开挖
立方米
15
2
平场
平方米
5.8
3
道路硬化
平方米
190
C25 12-18厘米
4
混凝土地皮
平方米
90
C25 5-8厘米
5
彩钢瓦大棚
平方米
105
单层 90管
6
彩钢瓦大棚
平方米
120
双层90管
7
钢架办公室
平方米
698
钢木结构
8
钢架员工宿舍
平方米
698
钢木结构
9
排水沟
米
228
20×30厘米 毛石、
鹅池小沟
水泥处理
10
养殖水池
立方
798
含防漏处理
11
无公害处理池
立方
812
含防漏处理、盖板
12
污水处理池
立方
812
含防漏处理、盖板
13
水池开挖方
立方
15.5
14
挡土墙
立方
358
15
水电安装
单独报价
16
环境绿化
单独报价
17
钢架大棚基础
个
168
暂定为人民币:300万 元(大写:叁佰万元)(以上单价是税后价),以实际工程量按单价据实结算(单价不变)。
第二章 工程期限
第二条: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工作量,工程期限为90个日历天,自发包人发出施工通知书之日起计算。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开工日期:20xx年06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09月14 日,按施工具体时间为准。
第三条: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发包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3、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方要求将所属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并按实际单价补偿乙方所有材料款。
4、由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停工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机械台班费用和工人基本生活费。
5、经发包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发包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
2、乙方自行提供临时居住场所,水电费由乙方开资。
3、向承包方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若无施工图纸,甲方必须签证给乙方施工,甲方如果拖延时间,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必须有相应补偿。
4、及时参加验收,垫资款项甲方按年息8%,按实际金额及时间为准,结算给乙方。
第六条:承包方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发包方管理规定,承包人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施工现场按发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设临时设施,不乱搭、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4、为其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发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5、承包人承担施工所需水电费。
6、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7、发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的各项审批手续。
8、发包人负责工程成品及设备的保护,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9、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及业主方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动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四章 工程质量
第七条: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中如发现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由发包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经甲乙双方签定变更文件后施工。
第五章 材料供应
第八条:该建筑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货单位及价格须经发包方书面确认),承包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材料检测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承包方采购材料,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章 合同价款与结算
第十条:工程结算条款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临时办公室及部分材料进场付伍万元;钢结构大棚架按完成后付伍万元,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