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校对是在公文办理过程中,以签发的文稿为标准,
对打印的清样进行核对的工作。公文校对是确保行文规范,
内容准确,避免发生丝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把好公文质量
关的有效手段。
一、校对程序
1、公文校对一般由拟稿人负责。拟稿人不在时,应委托
他人代校,不得因此下误校对时间。
2、负责校对人员接到校对通知后,应尽快取回校样,并
抓紧校对。发现差错应及时送打印部门改正。
3、校对一般分三个校次进行。即初校、二校、三校。初
校是对校样进行的第一次校对。二校、三校是在前次校对的
基础上,作进一步校对,主要检查前次校出的差错是否全部
改正,并发现尚未校出的差错。为了尽可能缩短校对周期,
初校、二校可连续进行,经改样后再进行三校。如初校、二
校改动较少,亦可在同一校样上进行三校。
4、打字室打出蜡纸或印刷室打出待印清样后,校对人员
应作最后一次通读核对,把差错消灭在付印之前。
5、重要文件的最后校对,由拟稿单位的领导同志负责。
6、部印刷室胶印的部发文,付印前由办公打文书处在三
校的基础上,作最后校对,签字后方可付印。
?7、为确保质量,文件在封发前要作最后校核,对文件进
行全面检查